出处:香港阿思达克通讯社 香港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19日讯,对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调查公司烧结稀土磁体产品涉嫌专利侵权行为一案,正海磁材<300224.SZ>称将积极应诉,并表示由于公司对美国市场几乎无销售,对公司外销业务影响不大。 应日本日立金属及其美国子公司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美国时间9月18日对包括正海磁材在内29家企业生产的烧结稀土磁体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29家企业包括3家中国大陆企业和1家香港公司,分别是正海磁材、宁波金鸡钕铁硼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创科实业<0669.HK>。 正海磁材董秘宋侃今天告诉阿思达克,正海磁材已经得知相关信息,正海磁材将积极应诉,打破日立金属企图对美国市场的封锁,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公告。 今年上半年,正海磁材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同比增长10.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2.47万元,同比增长7.02%。该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在公司营业总收入中的比重由2011年中期的16.84%,提升至2012年中期的18.32%。此外,自2010年以来,公司的外销业务销售毛利率一直显著高于内销业务。 宋侃表示,正海磁材的海外市场主要是欧洲,该区域没有专利方面的限制,此外,公司没有产品出口到日本,对美国也几乎没有销售,只有微量产品发往美国供客户认证。 新华网报道称,美国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2000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呈明显上升趋势,本案是今年外国企业在美对我国企业提出的第12起337调查,之前华为、中兴、海尔等国内企业已涉案。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启动“337调查”后,该机构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zhl/ck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