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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矿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4/1 16:03:00      阅读:3487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进行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矿产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

总投资:约2500万元。

项目建设期:6个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新建的干燥-灼烧系统,将稀土碳酸盐精矿灼烧为稀土氧化物混合精矿,该系统年处理稀土碳酸盐精矿18000t,得到稀土氧化物混合精矿3261t(折合REO:3000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政府大院5栋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746-2563995

联系邮箱:wkxtjh@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10-63936468

联系邮箱:yinzh@enfi.com.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详见百度网盘永久链接,链接地址为:https://pan.baidu.com/s/13dgA4bD1smo3JQrTA5stpA,提取码:9pn5。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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