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进行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江华县稀土矿绿色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江华县稀土矿区一工区、二工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已批复矿区范围内,对一工区和二工区进行绿色升级改造。一工区和二工区采场建设内容不变,将一工区1号处理车间浸矿剂由硫酸铵更换为硫酸镁,沉淀剂碳酸氢氨更换为碳酸氢钠;2号处理车间保留车间内除杂池和沉淀池作为应急存储设施,在原镁盐浸萃一体化试验线基础上进行绿色升级改造,达到工业生产规模要求。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金牛大道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746-2563957 联系邮箱:74820663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63936804 联系邮箱:liuzhaoyi@enfi.com.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详见百度网盘链接,链接地址为:https://pan.baidu.com/s/1juS1uPFNAHANcEEj2sg39g,提取码:ydh5。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时间:2025.2.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进行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江华县稀土矿绿色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江华县稀土矿区一工区、二工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已批复矿区范围内,对一工区和二工区进行绿色升级改造。一工区和二工区采场建设内容不变,将一工区1号处理车间浸矿剂由硫酸铵更换为硫酸镁,沉淀剂碳酸氢氨更换为碳酸氢钠;2号处理车间保留车间内除杂池和沉淀池作为应急存储设施,在原镁盐浸萃一体化试验线基础上进行绿色升级改造,达到工业生产规模要求。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金牛大道 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0746-2563957 联系邮箱:74820663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63936804 联系邮箱:liuzhaoyi@enfi.com.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详见百度网盘链接,链接地址为:https://pan.baidu.com/s/1juS1uPFNAHANcEEj2sg39g,提取码:ydh5。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时间:2025.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