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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PVC-U给水管材及管配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所属行业: 稀土 
编    号:   所属地区: 永州 
招标类别:   截止时间: 2024/12/5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PVC-U给水管材及管配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 10:16:36      阅读:195 次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PVC-U给水管材及管配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湖南稀土或公司)现对PVC-U给水管材及管配采购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竞标人前来参加竞标活动。

一、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PVC-U给水管材及管配采购项目。

2.产品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产品指标

备注

1

PVC-U给水管材及管配

全新料、符合GB/T10002.1-2006给水管材、GB/T10002.2-2003 给水管件标准要求

详见附件

3.送货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矿山)。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PVC管材管配。

2.采购供货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分批次完成送货(各批次送货量以甲方通知为准,无发货指令强行发货不予结算)。

3.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应为全新产品,产品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全新料(不得含有回收料),并提供管材的出厂检验报告PVC-U给水管材及管件的公称内径、壁厚及极限偏差、公称压力(产品抗压能力在国标以上的百分之5到百分之10,不得出现刚刚超过标准压力就爆管的情况)等应符合GB/T10002.1-2006给水管材、GB/T10002.2-2003 给水管件标准要求所有管材管件上应具有清晰的品牌标识,管材内外表面应光滑平顺,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及明显的创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贸易商(投标人为贸易商的,提供至少一家生产厂家经销委托书),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

2.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1-2024年11月)至少具备在1个月内有PVC-U给水管材及管配合同销售额≥5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文件须加盖业主单位及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禁止投标的单位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等

1.项目以竞价的方式最终确定报价最低一名投标单位作为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甲方将增加一轮询价程序,投标人此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价格。

2管材与管配需送至永州市江华县河路口镇指定地点矿山1、2、4工区并负责转运卸车费用。

五、价款结算和支付

1.招标方收到中标方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税率13%)付款,其中付款比例中包含不低于50%的银行承兑汇票。

2.本采购项目无预付款。

3.在所有货物到达招标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在1个月内,凭中标方提供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中标方支付相应货款。

3.中标方若不能按期供应货物,公司不予结算,供应商列入公司物资供应黑名单。

六、 投标文件组成(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公司相关业绩(投标方提前提供上述资料盖章电子版供公司审查)。

七、投标保证金

无。

八、其他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05日上午12时00;竞谈时间:2024年1205日下午3点。

2.询价及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永州市江华县沱江镇佛爷岩路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或企业公共监督邮箱hnxtjjsjb@163.com。

3.投标人采取现场+视频参与投标。

4.所有报名投标单位须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合同条款约定,同时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对公告等相关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公司会酌情答疑澄清;逾期提出均视为无效。

5.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13739003960

监督部门: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党群工作及纪检部,联系电话:0746-2563982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202

 

 

 

 

 

 

 

九、附件

序号

品名

型号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品牌

备注

1

PVC给水扩口管

160*6.2*1.0MPA

1000

 

0

 

四工区

2

PVC异径三通

DN160*110

100

 

0

 

四工区

3

PVC给水扩口管

110*4..2*1.0MPA

1000

 

0

 

四工区

4

PVC给水分水咀

DN110*25

100

 

0

 

四工区

5

PVC给水扩口管

75*2.0*0.63

300

 

0

 

四工区

6

PVC扩口插管

25*4M(灰)

8000

 

0

 

四工区

7

PVC给水管

25*2.3*1.6MPA

10000

 

0

 

四工区

8

PVC给水内丝三通

DN25*1/2

5000

 

0

 

四工区

9

PVC给水水龙头

DN25*1/2

5000

 

0

 

四工区

10

PVC给水内丝水龙头

DN25*3/4

4800

 

0

 

四工区

11

PVC扩口管

DN110*1.0mpa 4m/支

8000

 

0

 

一工区

12

PVC扩口管

DN160*1.0mpa 4m/支

8000

 

0

 

一工区

13

PVC扩口管

DN90*1.0mpa 4m/支

2000

 

0

 

一工区

14

PVC扩口管

DN50*1.0mpa 4m/支

2000

 

0

 

一工区

15

PVC弯头

160 45°

400

 

0

 

一工区

16

PVC扩口管

DN25*1.6mpa 4m/支

40000

 

0

 

一工区

17

PVC管

DN25 4m/支

40000

 

0

 

一工区

18

PVC异径三通

DN160*110

200

 

0

 

一工区

19

PVC球阀

DN160

200

 

0

 

一工区

20

PVC三通

160

50

 

0

 

一工区

21

UPVC异径直接

DN75*50*1.6mpa

50

 

0

 

一工区

22

UPVC异径直接

DN90*75*1.6mpa

50

 

0

 

一工区

23

三佑UPVC止回阀

φ75

5

 

0

 

一工区

24

PVC扩口管

DN75*1.0mpa 4m/支

800

 

0

 

一工区

25

PVC地漏

50

20

 

0

 

一工区

26

PVC带丝三通

25

30000

 

0

 

一工区

27

PVC扩口管

110 1Mpa 4m/条

600

 

0

 

二工区

28

PVC扩口管

50 1Mpa 4m/条

500

 

0

 

二工区

29

PVC带丝三通

25  0.6Mpa

15000

 

0

 

二工区

30

水龙头

D25

15000

 

0

 

二工区

31

PVC八通

110mm 1.6Mpa

200

 

0

 

二工区

32

PVC插管

25mm 1.0Mpa 4m/条

10000

 

0

 

二工区

33

PVC扩口管

25mm 1.0Mpa 4m/条

10000

 

0

 

二工区

34

 

 

 

218375

0

0

 

 

 

 

十、合同样本

PVC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

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及价格:

序号

品名

型号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1

全新料国标PVC材料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合计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 ,税率13%,税额为:¥  。到货后据实结算,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税率,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根据实际开票税率调整。总价指的交货价格,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格、包装费、物流费、卸货费以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1.1发货日期:合同签订后货物需立即发货,乙方逾期超过3,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乙方收到甲方的采购合同后,如对交货数量、时间和地点有异议,应在收到采购合同之日起1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无异议;甲方临时变更交货地点或交货时间和计划的,应于计划改变日期前1天通知乙方。

二、 质量要求标准

2.1乙方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甲方的使用要求。

2.2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停产停工等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3 产品质量“三包”一年,质保期内出现的因制造或运输产生的质量缺陷,由乙方免费更换。

三、交付 

3.1 乙方须按订单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随货附上送货单),运费由乙方负担。

3.2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乙方具有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利限制,不会妨碍甲方对产品的使用与销售。

四、 产品验收

4.1 产品数量、质量和型号以甲方验收结果为准。 

五、货款支付条件

5.1甲方对乙方交付产品的数量、质量、交货期未提出异议。

5.2付款条件:本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乙方负责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100%合同款(其中包括不低于50%的银行承兑质量保证期为1年,质保期内,产品质量产生任何质量缺陷均已由乙方免费更换

六、违约责任

6.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交货,视为违约,乙方需向甲方偿付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交货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6.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方当月发生总价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逾期超过10天或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交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不能交货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可得利益)。

6.3除非甲方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6.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向对方承担未通知或未采取措施而引起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7.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 合同的效力

8.1 本合同经签字并加章确认之日起生效。

(盖章):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43001580071059888888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河路口镇

(签章)

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8.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叁乙方持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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